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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举报 纠治村民自治中的法治“盲区”

来源: 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 2023-10-08
       “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出现‘处罚’‘处理’‘处置’等行政处罚相关条款……”在麻栗坡县杨万乡哪都村委会大卡小组会议室里,乡纪委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督促该小组修改现行村规民约部分条规。

       事情还得从一通举报电话说起。

       “我要举报村小组干部,我父亲在家里不小心砍了村集体几棵树,被村干部以村规民约罚款,这样不合理,政府不管我就上法院……”今年8月,哪都村小组村民陆某某向杨万乡纪委反映村干部执行村规民约“乱作为”。

       “风景树如有乱砍者按每寸1000元进行处罚”“风景树附着的野生马蜂、药材一律不准任何人采用,如有发现每桩按5000-10000元进行处理……”接过《哪都村委会大卡小组村规民约》,工作人员注意到其中多处出现“罚款”“处罚”“处理”等字样。

       “一方面与民政、司法等部门联系,同时查阅有关法条,核实村规民约本身是否合法。另一方面对村规民约制定、执行程序进行核实,看村干部是否存在搞‘一言堂’‘以权谋私’‘恃强凌弱’等村霸行为。”乡纪委负责人立即安排核实。

       “对陆某某户罚款这个事,是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一起去看了现场,然后召集群众对照村规民约讨论后进行处罚的。”该小组组长边说边拿出会议记录本。

       “村规民约是每家每户都签字认可的,处罚的事在群众会上公开说了,大家都同意。”群众纷纷表示对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没有异议,并认为对陆某某户的处罚是合理的。

       原来,该村小组的村规民约是群众根据村里发展需要,凭着以往管理经验制定执行的,出现部分内容与法律冲突的问题,是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欠缺,加之村规民约审查备案制度未严格落实到位导致的。

       “我们文化少,确实不晓得村规民约罚款不合法”,听完乡纪委宣传相关法律,群众纷纷感叹。

       “我本想把村里的事情办好,把村集体管好,却因疏于学习差点吃上官司而不自知,没有重视群众的反对意见,甚至责怪群众不支持工作、‘唱反调’。听你们讲了法规,我才知道当村干部、管村集体不能凭经验来,以后我一定认真学习、反省。”村小组组长内疚地说道。

       在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该小组对村规民约中涉嫌违法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经村委会审核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村干部也当场与陆某某户解开“疙瘩”,冰释前嫌。

       针对该问题,杨万乡人民政府按照乡纪委建议在辖区内开展了一轮村规民约违法内容大排查,指导2个村委会7个村小组完善村规民约审查备案工作。

       近年来,村规民约已在农村基层普遍制定,在加强基层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引领文明乡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不容忽视,搞不好就会变“自治”为“乱治”,激发干群矛盾,给基层治理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在监督执纪全过程带头践行法治思维,不断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关注此类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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