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触角无法延伸到非党员村干部,派出监察室后消除了乡镇监督‘盲区’,强化了力量,攥紧了监督‘拳头’,真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死角、全覆盖的监督。”一名乡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在谈到基层监察工作时深有感触地说。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近日,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向全县11个乡镇派出监察室,有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该县下发了《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意见》,从工作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派出监察室工作予以明确。各乡镇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受县监委领导和监督。根据县监委授权,派出监察室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可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查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在监察职责上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进行问题线索调查、提出监察建议、提出处分建议等。同时还将建立健全对乡镇监察室的管理监督机制,并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延伸乡镇监察室触角,切实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在基层落地生根、出实效。
“向乡镇派出监察室,解决了监督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乡镇监察室的领导、检查、监督和管理,加强人员履职培训,提升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推进其高效、规范、有序运作,充分发挥监察室在解决基层“微腐败”等问题上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