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要整合有序、一体推进。一是推进贯通融合需责任与落实同频,层层压茬,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彻底解决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不到底不到边问题。二是推进贯通融合需组织部署同步,齐头并进。注重发挥党内监督在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支撑。三是推进贯通融合需聚焦问题同向,形成震慑。要坚持“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不动摇,落实“三个聚焦”,抓住“关键少数”,提高巡察效率与质量。把握好“巡察+审计”同向聚焦、“列重点+找‘七寸’”同向聚焦、“上下联动+联席会商”同向聚焦,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全面形成震慑效应,更加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既可以有效对接,又可以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拓展巡察成果,实现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业务体检”优势的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助推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建立联动机制,汇聚巡察“精兵强将”。从审计、纪检、公安、检察、人社、政务服务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联合组成专项巡察组,既有效整合了巡察和审计力量,又能够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才在案件调查、财务审核、文字写作、项目排查等领域的优势,形成联动机制拓展工作合力,多方位、多角度查找问题。进驻前,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巡审联动”巡察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步监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巡”带“审”,以“审”促“巡”,确保巡察和审计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实现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业务体检”的无缝对接。
强化信息共享,精准查找“问题线索”。专项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巡察、审计“双轨并行、成效叠加”的作用,推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向纵深延展。工作中,巡察组与审计组保持充分沟通,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了“巡审联合”会议制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实时组织召开巡察审计组务联动会议,对巡察重点关注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建设滞后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和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审计的专业知识性和巡察的敏锐性,准确锁定巡察的重点和疑点问题,大大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巡察工作实效。
抓实调查印证,提升巡审“监督合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需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才能确保有理有据和印证问题的真实性。在专项巡察中,要注重强化落实,抓实调查印证,实现巡审联动。一是针对“巡审联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中“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查找问题线索,即“业务组”;一路负责调查印证核实,即“调查组”,“业务组”由审计组牵头,发挥审计部门在经济、财务上的专业优势,查阅会计凭证、账册、业务台账等资料,在各类台账的字里行间、数字符号、专业术语中搜寻涉粮领域疑似问题的“蛛丝马迹”,解锁未知“密码”;“调查组”由巡察组牵头,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在综合统筹协调各级资源的优势,运用个别谈话、查阅材料、专项检查、下沉调研、线索摸排等巡察技巧,有针对性地派出专项调查组,直插到与问题线索相关联的问题一线,对初步掌握的问题线索作深入的调查核实,印证问题线索的“真相”。二是坚持“发现一条、调查核实一条”的“巡审联动”工作原则,对问题线索做到了第一时间“一对一”调查核实,切实把准问题“脉络”,把线索查清、责任找准,确保从“发现问题”到“印证问题”的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三是巡察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组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相互交流、相互印证各自发现的疑点及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实现精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