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授予监察权的纪检机构,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可以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措施。本题主要考查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等有关知识点。根据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可以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措施。此题正确答案应判定为错误。”这是麻栗坡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正在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答案解析的一幕。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设置课程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每季度安排三天晚上的时间开展一次大学习活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夜学”。培训内容分政策理论、纪法实务、综合知识3个板块,采取专家授课、案例分析、视频学习、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样化的形式,不断强化学习意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邀请州县纪检监察系统相关业务骨干、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面系统培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规理论和监督执纪水平。同时,通过部室相互交流学习,形成“宣传讲写作、审理讲程序、党风讲监督、派驻讲履职”的互学模式,致力打造“动笔能写作、开口能说话、遇事能办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在以“学”赋能、以“训”促成长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定《麻栗坡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探索构建包含日常和“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监督网络,扣紧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的“风纪扣”,坚决防治“灯下黑”。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强化实战练兵,持续深化县乡协作、片区办案制度,探索建立实施审查调查“综合体”制度,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审查调查、跟案学习14人次,通过纪检监察干部跟案学习、随案实战等模式,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和实践性极强的工作,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高政治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以提高斗争本领促进履职担当。”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固本强基的重要任务来抓,着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好、形象优、业务精的执纪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