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6日,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监督,2022年6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扎实,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制定并完善“每周小课堂”学习制度,在干部职工会上依托“每周小课堂”完成了3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认真落实“学习强国每天学”制度,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每天不低于30分的学习目标并长期保持;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4次,对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以来的指示批示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4条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坚持思想教育经常化,解决干部职工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三是2022年7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应知必会政治理论知识集中学习测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应知必会政治理论知识。
2.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和议事范围等内容,全面理清并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三是强化担当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加大监管力度,防控“三重一大”廉洁风险。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每月意识形态提醒函和《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项目,组织开展活动6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道德讲堂3次,意识形态研判1次,思想政治专题会议1次,并按时收集上报材料。二是2022年8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2022党建计划和方案中均重点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中丘北分局党组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
2.关于“清流毒、余毒不彻底、不及时”问题。一是在7月1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并作出要求,进行了搬家式、彻底的单位内部清理,规范各办公室书籍。二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反思,于2022年9月5日上午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要从加强改进思想政治领导,讲求实效、创新工作三个方面,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苦干,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常态化在党组会上传达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为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派单,在每个节日前组织开展节前廉政谈话。
(三)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丘北县2022年度争先进位事项及比学赶超目标任务清单》要求,于6月17日报送分局2022年度争先进位事项及比学赶超目标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于9月26日、9月30日按时报送落实情况反馈表。二是在落实机关作风效能革命上再深入,再落实。严格按照省州县关于作风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常态开展作风大整治行动,构建长效机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为,扎实有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创先争优。三是严格落实《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严管厚爱“双顶格”考核激励办法》,严格周通报、月评价、季考核,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争先进位意识。
(四)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提升环保质量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方法。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接,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2022年7月26日,前往县住建局调阅了《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丘北县乡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丘北县城乡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召开整改推进会,积极协调县住建局继续优化和调整项目设计,因地制宜的做好垃圾设施规划设计工作;做实做好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乡镇“两污”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按照《丘北县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6月15日对乡镇“两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提醒县住建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有人盯、有人办”。三是狠抓跟踪督办,规范验收销号。积极履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完善验收销号标准和要求,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2022年6月完成了“保护区规划与管理工作滞后(整改时限:2019年底)、腻脚乡盗采铝土矿信访投诉件(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认识不到位,整改未形成合力(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建设问题整改还有差距(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改差距较大(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等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2022年以来印发督办函5个,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
2.关于“处理信访不严谨,跟踪检查不到位”问题。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一是2022年6月2日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信访干部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7月13日再次修编内部信访工作制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综合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项目化管理、专班制推进、清单式落实的化解机制,精准施策,切实提高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效能。三是组织对2019年27件、2020年41件、2021年24件信访投诉件开展复盘和回访,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信访调处力度,确保信访投诉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
3.关于“执法不严”问题。一是2022年7月20日,党组书记朱庆文组织对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复议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降格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力戒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坚决做到“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三是在州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案件的办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不实,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照抄照搬现象突出”问题。一是在8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对分局作风建设、效能革命进行深刻反思,作出表态。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材料审核制度,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发言材料有深度,或采取临场发言形式,避免照抄照搬,会后再形成文字材料。三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形成常态。
2.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弄虚作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不结合实际,应付交差情况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批评相关成员弄虚作假行为,并进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二是在年度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材料中,联系具体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撰写,经党组书记审核通过方可过关,避免应付交差。
(二)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一是对2019年2月28日7号凭证4份支付差旅费凭证中对部分人员的培训或开会无文件依据进行核实,涉及相关人员已提供培训或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等证明材料。二是强化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及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在2022年9月14日职工会上组织学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丘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以后涉及到培训、会议等的差旅费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培训文件等证明材料。三是为了更规范差旅费的报销,从2021年4月26日以后,差旅费报销无特殊情况的,一律选用公务之家App上报销,有效的避免超标、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等现象的发生。
2.针对“执行‘四人会签’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在2022年9月14日职工例会上组织学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中关于各分局财务收支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要求经费支出执行“一单四签 ”审批制度,丘北分局所有经费支出事项事先由经办人分类填写审批单,经报账员、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联系工作审核会计复核签字,州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做到每个报销单据都有“一单四签 ”审批。
3.针对“支付接待费接待清单不规范”问题。一是在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9月7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下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清单》,明确负责接待的股室要根据派出单位来函文件等的内容,填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清单》,经领导审批后接待,报销凭证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付款凭证等。二是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要求。
4.针对“工会账报销国家法定假日慰问品无花名册或花名册领取人未签字”问题。一是对工会涉及报销法定节假日慰问品的凭证进行自查。经自查,均有党组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相关规定,严审报销单据凭证,严格落实慰问品花名册签名制,进一步规范流程,做好相关材料凭证归档,确保凭证的完整性、规范性。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履职、带头执行,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022年以来,支部书记共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12次。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已在8月支委会上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云岭先锋”APP发布,确保党建数据的准确及时无误。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2022年8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均提前谋划,做好方案、提醒相关人员做好发言提纲准备,会议程序规范,内容丰富,下步将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在8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互相监督,并经党组书记审核,发言内容紧扣主题,深入具体。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时有发生”问题。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组织党组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内容、议事范围区别和《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等,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文件中的重大事项;生态环境工作发展战略、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事项;人事任免等事项;重要项目安排;资金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等事项务必上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其余重大事项可由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全面理清并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分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分局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规范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会议记录,准确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2.针对“讨论议题未按程序进行,议事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会议程序,于2022年8月17日及之后召开的第10次、11次、12次和13次党组会严格遵守会前收集议题、审核议题、充分准备材料,会中规范发言顺序,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二是精准记录会议,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不重视风险防控,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班子成员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于2022年9月5日、9月6日先后组织召开2022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教育暨中秋节节前廉政谈话,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到会指导,再次深入查找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二是形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相关工作制度。
2.针对“派单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工作,精准派单,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接单”领导签字认领。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丘北分局共派单5人15条,已完成15条,检查发现问题0个,整改完成0个。二是严格党组书记每季度对派单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党组每季度听取1次党组班子成员派单履职情况汇报。
3.针对“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不严”问题。一是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进行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规范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程序,根据分局实际已制定单位科级领导外出报备表、干部职工请销假表,严格审批手续,办公室严格监督,及时提醒、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履行外出报备、请销假手续。
(四)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一是开展正面教育,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思想教育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反面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干部职工会、党组会,以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为戒,开展警示教育,号召党员干部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对前违纪违规人员在学习教育和工作生活方面的正确引导和帮助关心,对不掌握、未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深入挖掘,及时发现并做好针对性处置,消灭不好的苗头,杜绝监管缺失。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2022年7月25日,组织对历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了“回头看”,系统进行研判和评估,特别是对涉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聚焦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审计指出问题,对整改滞后或超期的问题适时进行督办,先后印发5个督办文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三是按照《丘北县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6月15日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预计2022年11月组织第二次检查工作,对整改超期、屡推不动的交办问题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统筹推动问题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17596;地址:锦屏镇新城区丘广公路南侧;电子邮箱:2946183273@qq.com。
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党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