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丘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永光,丘北县官寨乡蚌郎村党总支蚌郎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6月9日21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绍祥,丘北县双龙营镇野猪塘村党总支小阿牛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6月9日21时4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丘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