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丘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海刚,中共党员,丘北县树皮乡人民政府高级工。2023年5月26日21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伟,丘北县腻脚乡大铁村党委大铁一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5月26日21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文红,丘北县腻脚乡大铁村党委古城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5月29日23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阮世琨,丘北县锦屏镇常青社区西门市场党支部党员。2023年5月30日20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卢红超,丘北县官寨乡飞土村党总支大飞土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5月30日21时0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丘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