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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压实“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

来源: 党风室 发布时间: 2022-12-02 00:00
为确保管党治党和“三不一体”纵深推进,砚山县五强化进一步压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强化制度建设 扎紧制度笼子
      为确保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用权,规范用权,近年来,砚山县在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狠下功夫,建立和修改完善一批制度,以健全完善制度来管人管事,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2021年以来,制定印发《县纪委对县委常委班子进行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对特权思想和作风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砚山县乡(镇)、县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修改完善《砚山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
强化学习教育  规范用权行为
      进一步提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规范用权意识,砚山县将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在每次县委常委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采取专题学习方式,适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加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关要求的学习。如,今年9月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及时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的学习。三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以白恩培、秦光荣、张秀兰案为典型,在全县开展教育大会,同时梳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形成汇编,印发至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通过不同方式的学习和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用权行为。
强化责任派单 确保责任落实
      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落实过程中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砚山县在责任落实上认真探索研究,采取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三单合一”的方式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责任派单。同时,采取月提示的工作方式,对每月重点工作任务或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难以推进的工作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以及人大、政协党组书记进行提示。2020年以来,向县级领导派单1231条,各级各部门向班子成员派单13315条,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提示19次181个问题,向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领导发出工作“零提示”183份。解决涉及保障房、教育资金等经济社会事务437个。以小派单压实大责任,小提示推进重点工作。
强化谈话制度  咬耳扯袖成常态
     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用权行为,砚山县时刻将防范在先、提醒在先作为重要抓手,结合各个时期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以及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咬耳扯袖形成常态,时刻扭紧思想这个“总开关”,从源头上遏制思想跑偏、腐败滋生的势头,避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小问题酿成大错误。2020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提醒谈话和约谈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56人(次),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对下级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756人(次)。
  强化执纪问责 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快查快处、通报曝光。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13批次37人。以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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