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文山州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芳(女)、王聪、王红梅(女)、王志莲(女)、韦美膛、邓耀辉、左大伟、龙梅(女)、任鹤(女)、刘丕芳(女)、江松海、李向芳(女)、吴长军、袁柳(女)、徐世兰(女)、黄新、黄成生、窦文金(女)、熊艳(女)、潘远程为文山州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