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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牢制度笼子!文山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4-11 21:21

“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打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耍特权、逞威风……”近年来,文山州纪委监委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把干部管在日常、严在经常。

该州纪委监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先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既管干部“八小时内”行为又管干部“八小时外”行为,从干部“工作圈”管到“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从盯紧“履行职责”到盯紧“权利运行”,通过“单位”与“家庭”协同联动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打造“全天候、无盲区”的干部监督视角,进一步扎牢关住权力的“笼子”,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该州纪委监委制定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开列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应带头遵守的8条“正面清单”和严格禁止的10条“负面清单”,同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自我约束承诺、谈心谈话、明察暗访、自愿“结对”监督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

该州纪委监委还制定了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各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各部门(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监督的“关键少数”,针对各自岗位职责、权利运行特点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列出有针对性的监督重点内容,干部监督室采取走访座谈、抽查检查、个别谈话、监督调研、专项督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对“关键少数”干部常态化开展精准有效监督,通过抓“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对标看齐。

在压实领导干部监督责任方面,该州纪委监委通过制定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领导干部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季报备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行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机构)负责人履行“直接监管责任”,经常性对分管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关爱家访等,督促干部履职尽责、遵规守纪、执行制度,每季度将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情况向干部监督室报备,并纳入年度干部监督业务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营造干部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陈开国)

同时,坚持严管厚爱同步推进,制定文山州纪委州监委干部家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分级分类负责、谁分管谁家访”原则,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至少一次关爱家访,通过采取家属座谈、入户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干部严肃查处,对受到处分的干部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据悉,2023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230余名干部共结成120余对开展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报告“结对”监督情况2次;开展干部关爱家访200余人次;58名领导干部报备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情况1次;全州共对15名受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清理调整出纪检监察系统6人。 (陈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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