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世世代代滋润着大地哺育着人民,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摇篮和“源泉”,因此很多地方把河流称为“母亲河”。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公开了《云南省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沦为“纳污河”》的典型案例,其保护情况之差、水污染程度之深、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令人触目惊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一些地方的“母亲河”承载了过多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达到了承载极限和病入膏肓的地步,导致部分河流流域生态功能持续退化,部分河流断面水质指标持续恶化,污染问题日益加剧,成为人民群众内心的“痛”。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东河,自2018年以来东河水质持续下降,恶化为劣Ⅴ类,“母亲河”变为了“纳污河”。曾经,河水清澈、流水欢畅,如今,曾经的飞鸟游鱼鲜见踪影,没有了昔日的荣光。不禁要问,“母亲河”为什么会变为“纳污河”?谁该为被污染的“母亲河”负责?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东河水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够......”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沦为“纳污河”,通报措辞严厉、毫不留情,直指当地政府和官员在治污方面的缺位失位,揭批在工作作风上或多或少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当地敲响了警钟,拉了“红线”,要求立查立改,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推动河流污染的综合整治和系统整治,
“东河经历了什么?发生着什么?”“为什么长期以来群众的环境诉求被忽视、被漠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去了哪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去了哪里?”......
东河之问,即是质问,也是责问,更是追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突出政治监督站位,第一时间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进行直查直办,发出了深刻的“东河之问”,推动问题整改,要求必须从具体问题出发,以东河为主干水系的水污染防治为切入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着力推动保山生态文明建设,既要解决具体的问题,又要推动深度的整改、系统的整改、全面的整改。要从曝光的具体问题,追溯背后的历史成因、作风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要从一条河的环境污染问题入手,衍生拓展到区域性综合治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新阶段。
保护生态环境,谁也不能置身事外。保护“母亲河”非一日之功,唯有责任,唯有坚持,唯有恒心,唯有行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有机结合,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让“母亲河”成为一条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陆红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