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马关:建立工作机制 破解村(社区)延伸巡察难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9-05 09:17

近年来,为从根本上解决巡察干部抽调难、巡察成效保障难、巡察工作推进难、巡察整改落实难等问题,马关县不断总结、探索经验和做法,建立了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选人用人、巡察成效考评、巡察质效保障、整改成效考评等四项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延伸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建立选人用人机制。扩大县委巡察人才库选人范围,在全县甄选优秀干部,列入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不再拘泥于专业、岗位的限制,事业岗位、大学生村官、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均可纳入巡察人才库选人范围。每轮巡察工作前,提前制定巡察人员抽调计划,并将抽调人员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列为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使选派单位支持巡察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和锻炼年轻党员干部的平台,对巡察工作中表现较为优秀的年轻干部,积极给予提拔使用。截至目前,通过巡察工作实践锻炼,共提拔正科实职干部4名,副科实职干部5名。

 

建立巡察成效考评机制。制定《县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成效考核制度》、建立问题线索“红白版”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等,以制度制约,以考核鞭策,力促巡出成效。对连续三轮考核得分排名在倒数第一的,对巡察组组长进行撤换,组长、副组长当年不得参与评优;对问题线索数量或问题线索成案率为“零”的巡察组进入“白版”,连续三次进入白版的,对巡察组组长进行撤换,组长、副组长当年不得参与评优;对巡察未重大问题或问题线索出现重大失实的,对巡察组组长进行撤换,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建立巡察工作质效保障机制。采用“整乡推进”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针对村小组较多的乡镇,安排2至3个巡察组同时进驻巡察,确保每轮巡察的村(社区)党组织同步动员、宣传、反馈、整改和评估验收。广泛抽调少数民族干部、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参加巡察,以少数民族方言口语宣传、交流,拉近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突破延伸巡察工作中的少数民族群众语言障碍和心理障碍。建立县、乡镇、村联动机制,整合县委巡察组、乡(镇、场)纪委、监察室、村务监督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力量,统筹协作、上下联动、信息反馈,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取信于民,进而推动问题的查找和发现。

 

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考评机制。制定《县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整改成效考核制度》,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台账、整改工作成效等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成果列为乡(镇、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整改和共同担责制度,村(社区)党组织落实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同时追究所在乡(镇、场)党委主要领导、挂片领导责任;乡(镇、场)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移交办理事项工作不力的,同时追究党组织及党政班子成员纪律责任。督促巩固巡察工作成果,采取对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随机抽查方式,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出现问题反弹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王成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