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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宽严相济 让巡察监督更有“温度”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2-09 09:56

“感谢书记提醒,通过这件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得不深不透,今后我定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日前,在富宁县委开展提醒谈话的过程中,雷某诚恳地说。

事情的原委还得从今年8月说起。当时,十四届富宁县委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剥隘镇对剥隘镇党委及辖区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发现剥隘镇甲村村委会那律村小组寨门正面对联及“百松码头”题词下留有两名在职领导干部的署名。

中央八项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两名领导干部为那律村寨门和百松码头撰写对联、题词并署名,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悖,该县县委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安排人员进行走访核实。

经核实,那律村属于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剥隘镇移民搬迁安置点之一,而雷某与另外一名领导干部曾在剥隘镇任职,并长期参与移民搬迁工作,工作中与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在干部群众中有较大威望,且雷某还是该县书法协会会员,那律村寨门及百松码头建成时,当地群众出于对两位干部的信任及尊敬,再三邀请两位领导为百松码头题词并为那律村寨门撰写一副对联。

巡察组将该问题列为问题线索提交上报,经会议分析研判,认为两位干部在群众的邀请下题词、撰写对联的行为体现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且所写的内容具有凝聚群众、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也是积极响应县委政府提倡干部回乡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号召的具体表现,不作为问题线索。但两位领导作为在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符,由县委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由县委巡察办督促乡(镇)党委将署名去除。

“处理巡察发现问题既要实事求是,也不能搞‘一刀切’,执纪的过程中既要体现‘力度’,也要体现‘温度’,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促进完善发展的目的。”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梁龙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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