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冲子村的群众反映,当时的村小组副组长杨某某向群众收取购买路灯的钱一直没退,路灯也没有看到。同村另一名群众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在查阅文山市古木镇阿富村监委的巡访记录时,两条记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走访了当时反映问题的群众。
“杨大爷,您好!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今天来是想了解一下您家交钱给村小组干部购置路灯的事情,您能具体讲讲吗?”巡察组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说明来意。
“当时村小组副组长杨某某问我家想不想安装路灯,说一盏路灯只需要298元,我觉得挺划算,因为当时村里没有路灯,晚上出入很不方便,他又是小组干部,想着应该是宣传惠农政策,当时没多想,就报名交了300元,他说等路灯安好再退还2元。但是,这都好几年了,他说的路灯没装上,钱也没有退回来。”杨大爷无奈地摇了摇头。
“村里当时有多少群众交过钱?”
“一共有9户人家。”
“你向村委会反映过这个问题吗?”
“反映过,但村干部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也没抱多大希望。”
巡察组工作人员安抚杨大爷后,随及赶到了村监委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此次安装路灯并不是政府牵头的惠农工程,而是当时的村小组副组长杨某某个人与路灯经销商之间的私人行为,后来因为只有9户群众交钱购买,经销商觉得户数太少就没来安装,收取的路灯费也一直在原村小组副组长杨某某手上。
“其实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结果一拖就是三年。原因就是镇、村干部作风不扎实,解决问题不及时,拖凉了群众的心。虽然钱不多,但每一分都是群众的血汗钱。”在组务会上,巡察组浦组长掷地有声地说道。
随后,巡察组按照工作程序,将该问题移交古木镇党委,要求其立即整改。
“感谢你们了,为我们追回了损失,9户人家的路灯钱都已经拿到了。”没过几天,巡察组接到了杨大爷的感谢电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要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俯下身子,倾听群众的心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求,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山市纪委监委 李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