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看这个月的高龄补贴花名册上出现了两个身份证一样的人,领取的资金也是一样的。”“立即核查领取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富宁县第三巡察组在调阅全县高龄津贴发放台账资料时,发现了重复发放高龄津贴的问题。
高龄津贴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正是巡察关注的重点。在县民政局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发现全县共有8个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发高龄津贴情况,涉及77人次10950元。
“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承担保障民生的重任。我们要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得实惠……”经组务会讨论研究后,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移交县民政局党组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该县民政局党组收到县委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比核查,组织人员入户开展追缴工作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于2022年1月14日,全部追回重发资金10950元。并对负责审核把关高龄津贴发放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高龄津贴是按季度发放,由乡镇民政办报送到我们股室,每个月中旬我们审核好,报领导审批后划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名册划拨到群众账户上。出现重发的问题,是我们工作不细致、审核不严导致的,我们将加强与乡镇民政办沟通对接,立即核实整改。”该县民政局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股负责人诚恳的说道。
“作为分管领导,我负有一定的责任。下来定会逐项研究整改,并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态。
“巡察就是及时纠正基层部门在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中的偏差,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缩水不走样。”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富宁县委第三巡察组邹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