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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麻栗坡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03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向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首要政治任务。

2.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3.聚焦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护航。

4.在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5.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

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做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麻栗坡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备注:派驻(出)机构编制人数,县编办统一管理)。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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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49万元,占总收入的98.17%;其他收入19.13万元,占总收入的1.83%。与上年984.07万元对比增加了63.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10月起将检察院转隶人员7人工资纳入我单位发放,2020年追加检察院转隶人员公用经费,追加巡察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999.30万元增加45.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对村巡察试点现场会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巡视巡察、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业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5.06万元。与上年999.30万元对比增加45.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对村巡察试点现场会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巡视巡察、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业务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与上年998.89万元增加27.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对村巡察试点现场会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巡视巡察、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0.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81万元,津贴补贴269.59万元,奖金130.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4万元(办公费66.29万元,印刷费2.75万元,电费0.01万元,邮电费1.57万元,差旅费64.42万元,维修维护费9.04万元,租赁费4.73万元,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23.08万元,公务接待费2.86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支出26.27万元,其他交通费43.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支出3.57万元,其他0.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8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8万元,生育、工伤保险费支出4.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30.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9万元,大病医疗补助支出1.8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9.13万元,完成预算的9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预算26.33万元的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3.16万元的90.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9.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7万元,占90.17%;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占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2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业务联系等接待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74万元,与上年237.63万元对比增加了53.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对村巡察试点现场会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巡视巡察、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业务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单位运转的日常办公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61.2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6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8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9.40

46.91

101.97

 

15.01

 

86.96

 

 

0.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1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uploads/attached/file/20201026/20201026103258_85006.txt

附件2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专项业务费) /uploads/attached/file/20201026/20201026103358_16616.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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