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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纪委监委新时代文明实践点 宣讲制度(试行)

来源: 丘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1-27 00:00

丘北县纪委监委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宣讲制度(试行)


       一、宣讲员由机关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由机关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宣传部具体安排组织,统筹力量开展宣讲活动。

      二、宣讲主题要正确鲜明,具有新时代性,重点围绕党的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精准扶贫、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开展宣讲活动。

      三、宣讲团成员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到群众中挖掘身边人的先进事迹,讲好丘北故事、传播丘北好声音,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宣讲最鲜明、最生动、最可敬的凡人善举。

      四、宣讲要贴近事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真实、真情、真诚,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宣讲富有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五、宣讲员要通过参加培训、自我学习、广泛交谈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宣讲水平。

      六、宣讲员要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表达清楚,用自己的言行起到对学员言传身教的表率示范作用。

      七、宣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宣讲时间、宣讲人、宣讲目的和要求。

      八、建立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考勤由专人负责。实践点对每期参加实践活动的人员要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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