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富宁:环环相扣 提升执纪审理水平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0-19 00:00

今年来,富宁县努力践行“四种形态”,通过创新审理工作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跟踪回访,不断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推行案件审理“回头看”,确保案件质量。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聚焦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及工资待遇变更、年度考核等重点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三查三看”的方法,即:一查是否规范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适当的范围宣布;二查受处分人员的卷宗和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归档入卷,职务、工资、津贴是否执行到位;三查《年度考核登记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照处分情况确定等次,是否存在违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情况。通过对2013年以来结案的153起案件进行检查,发现处分决定备案不及时,宣布处分环节不规范等问题13个,及时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

分片联系指导,严把审理关口。将全县13个乡镇划成6个办案协作区,各安排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指导,调度整合协作办案力量,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申请督办、提级查办等方式,加强片区内部各乡镇交流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整体联动、高效运转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立案查处的党纪政务案件,调查结束后必须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后,再作出处分决定。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确保审理工作更加科学民主。截至目前,全县立案件30件34人;结案29件,审理乡镇和部门自办案件17件20人。

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向全县纪检干部发放“四种形态”参阅资料200余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划清纪律红线,拧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螺丝钉”。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整治等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病灶,及时提醒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一种常规,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突出抓早抓小,小病先治,防微杜渐。规范高效处置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在各类媒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4人次,第二种形态18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

定期跟踪回访,杜绝“纪律白条”。联合宣传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发案单位执行处分决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已结案案件的被处分人员及发案单位适时进行回访,建立健全跟踪教育档案,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对到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实行实地考察,跟踪搞好处分后考核工作。(陈建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