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经文山市委批准,文山市纪委对文山市社保局四级主任科员杨宗茹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 2017年7月,杨宗茹将收取的单位商铺租金共计165430元存入其个人账户,并从该账户支出165489元(含杨宗茹个人资金59元),用于偿还其个人房屋装修的信用卡欠账及个人支出。2017年8月10日,杨宗茹将挪用的165430元及后期收到的商铺租金上交至文山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杨宗茹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商铺租金归个人使用,未超过三个月,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鉴于杨宗茹能够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0年2月27日,经文山市委批准,文山市纪委给予杨宗茹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