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否全部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收到申报材料后具体由哪个科室办理?”近期,文山市纪委监委监督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专班来到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项目日常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自“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启动以来,文山市纪委监委将监督护航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任务目标和工作清单,紧盯行政审批、资金流动、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不断优化“依法审批、廉洁审批”工作方法和措施,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走深走实。
据悉,为有效统筹推进“阳光行动”各项工作,该市制定印发《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清单》,明确规范重大项目决策、重大项目审批监管职能失守、项目招投标、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5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统一开展和协同配合。
“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项目审批备案程序不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请及时整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市发改局发出《预警卡》,并督促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截至目前,该市修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信息,为市级19家部门共44人申请开通交易监管权限,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管理、土地、规划、施工进度、建筑工程质量、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管,确保项目依法顺利推进。同时,对外公布16家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强化社会监督机制。
“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也是我们监督的重点领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以精准有效监督,保障项目工程规范廉洁、阳光透明。(冯佳 曾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