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8日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做到学习要求明确、学习内容丰富,严防理论学习走过场。二是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向群众学、向先进典型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领导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规范指导思想的表述。二是修改完善《市残联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形成集体讨论决定。三是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积极争取省、州残联支持,充分发挥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作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2020年以来,争取到康复、托养等服务项目资金90余万元,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市委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党建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台账,在党员政治生日当天送上“党员政治生日寄语”,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等活动,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书记加强对党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把关,按2019年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全体党员紧扣主题,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对照材料,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对照材料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不到位”问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规范执行主体责任派单制度,落实派单要求,加强针对性。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已完成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严格规定和要求,推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从2019年11月起,市残联行政支出单据已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理事长审签。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2月19日已将违规发放职工纪念品的资金上缴文山市财政局。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财经政策和纪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报销单据,补充完善相关方案和票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山市残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38868;通讯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坝社区旁(文山市残联);邮政编码:663000;电子邮箱:sclzh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