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3月9日至5月17日对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9将巡察问题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整改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理论武装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制定了《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
(二)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党政机关办公室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普查;二是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三是印发《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四是加强班子成员及业务股室对相关业务的学习。深入对《能源法》等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五是印发《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系统数据补录的通知》,持续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三)关于“管理服务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文山市政务中心地下车库管理规定》修改完善,并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核。二是物业管理股会同警卫大队人员于每周二对长期停放在政府大院外围的公务用车进行核查,并通知该单位将公车入库指定车位停放,累计3次不入库的车辆,在门禁系统删除其车牌。三是对大院内主楼及会务中心地下停车库门禁系统数据进行核查,清理不符合入库标准车辆。四是分管领导对公车中心全体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大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五是认真学习《文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驾驶员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六是严格督促驾驶员主动足额缴纳下乡伙食费。
二、党的建设方面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制定《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凡是涉及重大事项,班子成员按照排名倒序表态发言;三是修改完善本了单位《三重一大》制度。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二是向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政府纪检组征求拟任廉洁自律情况,填写《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三是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人员任免职报告》备案。
(六)关于“机关党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整改情况。党支部于2020年6月4日,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七)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指定支部组织委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经过谈话,该同志坚定了入党意愿,提高了思想认识,并重新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
(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表率;二是提高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完成2019年组织生活会查缺补漏工作,完善了工作台账。
(九)关于“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支部明确专人收取党费,所有党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缴纳当月党费,且只能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缴纳。二是党支部研究制定《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所有党员在“云岭先锋APP”上开展自评及互评,支委会每月开展初评,月末开展终评工作,并及时公示在党员积分公开栏。
(十)关于“党员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公车中心通过向党员驾驶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发送函件,告知准备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提前通知公车中心,公车中心不再安排党员驾驶员当天的出车任务,保证了党员驾驶员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对签订的责任书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从严审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结合人员岗位实际,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名党组班子成员完善廉政承诺并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认真开展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分管领导与股室人员开会共同研究、党组班子对股室人员的排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精准确定风险等级。四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派单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派单制要求,坚持党组会每季度听取主体责任派单落实情况汇报和研究派单工作,科学制定派单任务和内容,强化对派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一人一档”工作台账管理。
(十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召开办公室会议,强调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学习,组织财务人员清退了违规费用,并上缴市财政。二是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起停发第三方服务人员伙食补助费。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提醒服务对象按要求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杜绝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的情况发生。
(十三)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通过自学,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及业务能力、写作能力;加强与各分管领域及股室负责人的交流,再加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的同时,大胆实行简政放权,培养“敢干敢做”的干部队伍;严格自身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个人外出报备制度,个人外出必须按流程报市委组织部。二是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强调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公文格式的通知》,对办公室人员重新进行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办公室人员提升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加强业务能力以适应我局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定”规定》,对各股室职责任务再次明确;研究制定《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股室工作考核办法》,年终开展各股室评比,制定奖惩措施,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激情。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对非税收入的学习,确保今后所有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因当前全市财政困难,市财政局尚未划拨我局运转资金,待运转资金划拨后,再上缴2019年州“两会”产生的会议损耗费。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876-2616289,通信地址:文山市军供路1号市会务中心大楼2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邮箱:4612297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