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9日至5月17日,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融媒体中心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对中央的新理论、新知识学习掌握不够。一是对2019年党支部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材料进行再检查,再校对,有表述不恰当的更正后再归档,对之前出现“低级错误”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二是参照新闻中心新闻稿件三审责任制,将党建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纳入岗位绩效管理,出现表述失误的,根据情节扣罚岗位绩效工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准确规范的长效机制。三是在中心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预防类似“低级错误”的再次发生。
(二)违反组织纪律。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擅自增设单位内设机构”问题进行整改:立即发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融媒体中心“十定”规定》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52号)文件规定,只保留批准设置的办公室、总编室、新闻采编中心、新媒体中心4个内设机构,撤销广播中心、影视中心、广告中心并将其职能并入新媒体中心。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无依据安排人员到企业工作”问题进行整改,已及时于7月3日行文将2名工作人员收回中心办公室安排工作,另外1人已退休。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三)重业务轻党建。一是认真反省,从思想认识上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做法,坚持党建引领全局,通过抓党建促业务,抓党建促发展。二是切实履行好党支部书记责任,实行有关栏目负责人兼任基层党组织干部,把在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科学融合到党建工作中来,从源头上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推进重大业务活动,落实抓党建,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四)执行制度不严格。一是严格按照《党费日制度》执行收缴工作,按时将党费缴纳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二是安排党务工作者专人督促中心党员定期开展党员积分活动,由专人负责材料归档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实行党建任务分类实施,明确党支部、党小组工作不同层次的任务职责,督促抓好“三会一课”制度,截止9月召开“三会一课”共计21次;四是已按整改要求配备党员活动室,制定完善党建制度;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栏,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上墙等工作。
(五)换届选举不严肃。一是认真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内容,已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确保中心党务工作能够规范开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六)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严格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制定了《文山市融媒体民主集中制》《文山市融媒体“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制定完善了《文山市融媒体中心工作规范》《请销假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督查。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对涉嫌抄袭文章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重新撰写。同时,全面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二是对“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金”一事进行彻查。同时,严格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的要求,严格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三是对中心两位负责人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将两位负责人原来各用一间办公室调整为公用一间办公室,调整后两位负责人的办公室面积符合相关规定;调整后空余的一间办公室整改为中心档案室。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按照财经纪律规定对库存现金结存过大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截止2020年6月底,行政账户和工会账户现金结余均已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清零。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落实文山市现行的采购规定,确保今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规范程序实现规范采购,并就出现的“同一项目分段采购、先采购后申报”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三是及时对“擅自虚报编外人员套取财政资金”行为进行立行立改,在第一时间即向市财政说明了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按照市财政 “如实按月申报编外人员人数、如实核拨编外人员工资”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九)执行的稿费发放办法与现行规定要求不相符。一是即刻终止执行市融媒体中心现行的稿费计发制度,在未获得上级明确授权之前终止兑现2019年来按原稿费计发制度应计发未发放的稿费。二是考虑到稿费制度是新闻媒体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多稿多酬、优稿优酬”的稿费制度有利于激发干部职工做大做强内容生产的积极主动性,按照省委“专项奖励资金应从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中分配”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了市融媒体中心新的稿费(绩效)计发办法。
(十)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到位。一是组织市融媒体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增强严守财经纪律规定的法纪意识和自觉性。二是以省委宣传部初步明确将文山融媒列入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机制创新试点县(市)为契机,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全国第一融媒——浙江长兴“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在文山融媒落地,最终实行“经营性收入盈利部分上缴财政”的政策,以从根本上解决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文山市融媒体中心或市委巡察办反映。市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876-3026232,通信地址:文山市腾龙北路民族文化中心六楼(604室),电子邮箱:wssrmt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