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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文山市纪委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8-27 00:00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202039日至517日,三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对文山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6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案件审判质量有待提高”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审判运行态势月通报工作常态化制度,1-9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7次,推动了均衡结案。二是强化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办案质效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不断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文山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统一裁判标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职能,细化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明确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过滤机制。四是由分管副院长牵头,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法院类案办理综合研判机制》,加强对类案审判监督的指导,避免同案不同判。五是持续抓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避免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现象出现。开展每月办案之星评比,制作法官办案质效排行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二)关于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二是班子成员、各庭室(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部门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3人以上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每月开展一次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素质。三是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及时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保执行工作提速增效。同时,为执行局配备两名年轻副局长,配齐了执行局领导班子,优化了执行局干部队伍结构。

(三)关于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全院干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8次专题学习,目前已开展6次专题学习。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激发创造活力,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凝聚力。凡属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安排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

(四)关于创新进取和担当精神不足,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多整改情况。已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院领导员额法官编入审判团队,充分发挥院领导员额法官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以法官团队平均办案数为基数明确院领导员额法官办案基数,担任副院长的员额法官不低于30%,院长不低于5%

(五)关于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纪律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院党组会对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要求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筑牢抵御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防线。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党组书记、院长带头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中共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为班子民主决策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六)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台账,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以及程序再次进行了学习,提升全体党员对召开组织生活会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针对巡察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了严肃约谈。党总支书记约谈个人发言材料查找问题不到位,批评意见缺少辣味,个人发言材料相互抄袭的同志所在的3个党支部书记,所在党支部书记约谈存在此类问题的19位同志。三是各党支部围绕巡察中发现的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情况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我检查,截至810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完毕,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在云岭先锋APP中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截至731日,全院党员已全部完成学习并通过了测试。

(七)关于没有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召开了会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汲取秦光荣案、付加兴案、孙小果案深刻教训,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内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二是规范了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并将相关记录、相片及时上传云岭先锋APP

(八)关于市法院制度建设不健全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文山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文山市人民法院类案办理综合研判机制》《文山市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程》《文山市人民法院廉政谈话制度》《中共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文山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考核办法及清退机制》,不断健全了管理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九)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于5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再次核查了领导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划分风险等级,强化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法院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十)关于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派单制度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落实情况季度督查表》,采取“1名领导+1名廉政监督员的组合方式,对班子成员季度派单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月,进行督查检查3次。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听取季度派单完成情况,自觉接受院党组监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1-9月,已召开履行主体责任派单会议4次。三是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已补齐近三年来的派单完成情况。四是加强对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由纪检组安排人员对班子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防止工作漏项、赶场。

(十一)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划转各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的通知》(云高法〔202071号)要求,我院服从改革大局,主动协调配合,目前相关人员调整划转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安排一名正式干警从事监察工作

(十二)关于对班子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提醒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重点围绕发现的具体问题,71,召开了院党组会议,进行了再次通报,对班子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单独对个别领导班子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纠正。

(十三)关于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不动真碰硬,对干警作风纪律的处理存在宽松软 的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各部门集中学习和干警自学的方式,认真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加强自我约束。通过各部门自查并填写自查表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有无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对于发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层层压实责任,注重平时的提醒教育,一旦查实违规违纪情况,严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周开展一次纪律作风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每月在全院干警会上通报督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1-9月,督查出违反规章制度干警12人次,对违反规章制度干警进行了全院通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违规发放奖励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规定清退了2017年度发放给正式干警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金及个人嘉奖奖金。二是通过党组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学习了《中共文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文市纪办〔2020119号)、《中共文山市纪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文市纪办发〔201838号)等文件,重点学习了津贴补贴相关规定,做到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十五)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对法院办公楼欠债情况进行梳理,对建设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加快法院办公楼的建设审计进度,积极争取省级划债资金偿还欠债。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文山市人民法院反映。联系电话:08763051898,通信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大沟绞村,电子邮箱:4712048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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