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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8-06-19 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1214日至201811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文山市进行了机动巡视。 2018419日,省委巡视组向文山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领导班子和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有偏差,在推动发展过程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于531日召开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511日,召开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2次会议,研究全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要求全市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

2.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5项已完成11项,正在整改14项。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推进河长制将盘龙河城区段划为10个大段,分别由市级各部门共60家单位按照划分区域的原则实行了分段负责制;加强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2020年实现全市河流、湖泊河畅、水清、岸绿的总目标。三是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大气十条,逐年完成建成区及周边不达标企业搬迁,完成文山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及烟尘控制区创建划定工作;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和货运车辆分流,抓好机动车尾污染治理;有效落实街长制”“路长制,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全面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自实施街长制至今,共清理流动摊点86273个(次),规范店外店15837起;规范停车秩序900余辆次;疏通排水沟800余米。2018年以来,共查处施工工地21起,查处工程运输车辆160辆;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22起,处罚违反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商户238户。四是化土壤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土十条,认真开展文山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深入开展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从源头上保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五是强化绿色发展。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落实节能减排降耗综合措施;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大力促进绿色出行,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在多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促进不合规、老旧车辆更新淘汰。今年1-4月,全市累计销售新能源公交车19辆、油气两用出租车141台。

3.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发展支柱产业中出现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倾向,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采取防控污染源新增、注重选择性招商、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等措施抓好环保工作,做到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严格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坚决不引进;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5月,共受理涉及环境问题的来电来访事项16件,办复率100%,办结率达98 %;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件,罚款27.37万元。

4.关于文山市境内还有近7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未处置的整改情况。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行深入整治。对分布在文山市境内共10个点的79.83万吨历史遗留砷渣,采用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方式处理5万吨目前已处理3.5。其余8个点共74.83万吨砷渣拟采取稳定化+固化后送至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的方式处理。现已完成预处理车间地表复测、场平图绘制、进场道路设计、联营厂预处理车间建设基础设计工作,砷渣固化稳定化中试试验正在推进中;完成100余吨砷渣预处理破碎工作。力争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10个堆放点砷渣的处置工作,力争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原砷渣堆放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5.关于盘龙河文山市城区段污染较为严重,沿岸及支流部分农家乐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一河五沿边为治理重点,围绕盘龙河开展沿河截污、沿河绿化、沿河慢行、沿河亮化、沿河桥文化工作。沿盘龙河两侧各退让70米,地下层建设两条排污箱体管涵,进行沿河截污处理。市属各职能部门对盘龙河城区段排污口及雨污混流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截止20185月,5个排污点进行了改造和清掏维护。结合河长制工作,将盘龙河城区段划为10个大段,由市级各部门60家单位按照划分区域的原则实行了分段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河段进行清理、巡查、管护。二是制定《2018年城区市政排水管网防汛应急预案》,于20184月开始组织实施城区道路排水管网清掏工作并加强市区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20185月以来共更换破损井盖141套、雨水箅子87维修更换消火栓1疏通污水管共8400米,清掏雨水管道12300余米,雨水口3004个。 三是对城区盘龙河及支流农家乐项目开展排查。分区域(河道规划管理区域、河道建筑红线区域、河道其它区域)梳理问题清单,按照区域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治。3月初组织全市各单位共152名干部职工,成立四个调查小组,对文山市盘龙河城区段河道沿岸规划建筑红线范围内农家乐及违章建筑开展摸排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盘龙河河道沿岸规划建筑红线范围内60余家农家乐及违章建筑下发了整改及违章拆除通知书。四是组织各街道执法队人员对辖区内盘龙河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查处。截止614日,共排查出145两违建筑物,已自行拆除3户,涉及的5户农家乐已全部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6月分三个阶段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60余辆次、工人300余人次对卧龙街道灰土寨段116户违章建筑户进行了拆除;查处河道沿线乱排污水行为12起,乱丢乱扔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7及时对行政区域内沿河农家乐及餐馆进行了排查登记,在登记的123家农家乐及餐馆中,有6家出现污水排放乱流的情况,及时责令进行了整改。与辖区沿河农家乐及餐馆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67份。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砷渣治理工作情况为专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市委成立2个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组,于5月底开展了第一次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限时整改。

(二)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6.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重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不深入,决策中听取意见不充分,决策后执行落实不严格。少数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不够,班子整体合力亟待增强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则制度。召开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2次会议,组织学习党内有关准则、监督条例、规则,要求市委常委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中共文山市委及其常委会重大决策咨询制度》《中共文山市委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评估反馈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市委及其常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工作碰头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和近期重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交流各自分管工作进展及打算,增强四班领导对全局工作的了解和把握。四是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班子的凝聚力、团结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深刻反思省道206线文山城区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决策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凡涉及市政府研究的预算建议,重大改革事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安排、项目资金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7.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不力。把握政策、统筹协调不够,责任压得不实,2017年底才出台扶贫工作相关考核办法的整改情况。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责任体制,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负责制,市委书记、市长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主动谋划、亲自安排、积极过问。市委、政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和统筹推进。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市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制定印发了《中共文山市委常委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和《关于调整市级领导联系各项工作的通知》,对市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脱贫攻坚领导挂钩联系责任体系;强化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建设,以责任派单推动工作落实,截止67日,共计派单12次;强化脱贫攻坚目标责任管理,与17个乡镇(街道)、15家行业扶贫部门签订了2018年脱贫攻坚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目标责任管理统领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推动责任压实。

8.关于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滞留问题突出,2017年底仍结余4280万元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文山市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台账,明确了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和进度审查,审查项目建设前期开展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等,根据审查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资金;制定了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并进行了报备,截止613日,已到位资金33964.45万元,已拨付资金23615.2万元,涉及脱贫攻坚项目61个,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3615.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386.1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81.07万元,组织市纪委、市审计、市扶贫局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9.关于工作整体合力不强,产业扶贫、行业扶贫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指挥作用,加强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各工作处室工作合力,实施脱贫攻坚指挥部各处室长半年工作述职询问制度;制定《文山市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开展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筛选工作,积极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基地发展产业,进基地务工及以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基地发展分红增收;加强对行业扶贫部门行业扶贫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对行业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由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部门,转由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薄弱,责任制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10.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等制度规定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围绕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文山市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实施办法》,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作了明确要求;继续实行文山市基层党建季度派单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季度党建责任派单,对落实不力的党委亮黄牌,并督促整改,第一季度已对4个党组织进行黄牌警告。

 11.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经常督促指导、适时跟踪问效不够,重业务、轻党建或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还在一定范围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文山市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实施办法》制定了《文山市关于推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派单制》《关于2018年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市处级党员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个季度根据当前党建工作重点制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派单内容,提醒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各级党组织开展督促指导,2018年已派出两个季度的党建派单。同时,每个季度对全市34家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并将季度党建责任派单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评分依据。

12.关于部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角色错位,主业主责意识淡化,以党政联席会或行政会议代替党组(党委)会作出相关决策,以抓部门、单位业务代替抓党务,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弱化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委)职能职责的通知》,拟定了《文山市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办法》,要求各党组织按照实施办法抓实党建工作,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落实、同推进。严格落实季度末位党(工)委警告制度,对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不力的4个党(工)委进行了黄牌警告,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主业主责意识。

13.关于部分领域党的工作和基层组织覆盖不到位,如全市有国有企业15家,建立党组织的只有5家,党员人数较少、党建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党组织活动难以正常开展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对全市20家国有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查找了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结合实际开展党组织履盖行动。制定下发了《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新组织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有关事项的通知》,向未建立党组织且运转或经营正常的国有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企业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下发《文山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层情况表》,对反映出来的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4.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参加学习培训重视不够,存在应付心理,未起好示范表率作用的整改情况。围绕量化评分、适时通报、结果运用等内容,拟定《文山市领导干部培训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要求进行明确,将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情况运用到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中,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5.关于部分市直部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伪造、补写谈话记录、笔记资料等现象整改情况。把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话记录、笔记资料等内容列入季度党建派单任务,并作为第一、第二季度党建督查重点内容,对存在问题的2家党(工)委书记进行亮黄牌警告和约谈并限期整改;继续把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话记录、笔记资料等内容列入第三季度的党建季度派单任务,将被亮黄牌的党(工)委作为第三季度党建重点督查对象。经查仍然存在问题的将按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16.关于有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文山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内容作为达标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为重点的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同时,把规范三会一课、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每一季度的党建季度派单任务,并作为第一、第二季度党建督查重点内容。

17.关于有些党员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甚至信奉邪教的整改情况。开展基层生态大清扫行动,于2018521日召开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暨基层生态大清扫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并制定下发基层生态大清扫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20185月起,利用7个月的时间,从严打一批村霸和黑恶势力,从严整治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规范党员行为,抓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作为学习培训的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让党员思想上有启发、行动上有体现。目前全市已举办各类培训班45期,受训党员达3000余人次。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8.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健全。全市科级干部有10人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队伍整体活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文山市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试行)》;对全市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满5年以上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全面准确掌握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因机构改革部人事调整事项暂停,我市结合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适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在全市开展股所级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准确了解全市股所级干部情况,目前完成全市60余家单位590股所级干部信息收集工作,并根据干部队伍整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的轮岗工作,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19.关于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突出。全市干部平均年龄48岁,51岁以上的占41%”的整改情况。市委坚持从一线选拔干部、在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用人导向。今年以来,从市属部门和基层一线提拔调整13名讲政治、懂业务、作风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工作一线,对全市6个乡镇(街道)空缺岗位进行了补充。在提拔调整的13名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7名,女干部1名,80后干部5名,85后干部3名。

20.关于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较为薄弱,这部分干部中不少人员在职不在岗、工作不在状态、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强化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研究制定《文山市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建立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库,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全市重点工作、专项工作,进一步发挥科级非领导干部的特长,调动工作积极性;严格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注重平时考核,组成专项考核组对抽调参与全市重点工作的科级非领导干部进专项考核;按照《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部分不胜任现职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实行召回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的整改情况。

21.关于市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细抓实、严抓严管不够,跟踪问效不够,压力传导层层削弱整改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两个责任量化细化到《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和标准中,与71家下级单位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压实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将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 2018年第一、二季度共向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班子、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派单39份,各级各部门共派单972份。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督促分管部门(乡镇)认真做好全市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发现231个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特别是4个基本合格单位进行重点督促。4月份,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季度派单落实情况开展检查1,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2018年第一、二季度共向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班子、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派单各级各部门派单1011份,通过派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联系部门(乡镇)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约谈提醒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对分管的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约谈或提醒谈话29人。市委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70人次;草拟了《处级领导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格执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常委带队交叉检查考核制度,由市委常委带队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单位落实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避免了压力传导不到位和好人主义思想。

23.关于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繁重,干部队伍中圈子文化仍有市场,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的整改情况。教育引导纯洁干部思想,向全市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春节廉政短信2400余条按季对各乡镇(街道)、市属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112人次;上半年共组织全市党委、政府部门,国企、私企6家单位210名干部职工参观文山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6场次;积极筹备举办2018年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的监督管理,建立组织部门与党员干部家属联系机制,通过开展廉政家访、约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引导家属主动监督。将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列入年度巡检、述责述廉述德、书面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4.关于纪委推进三转不够有力,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差距,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三转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项检查,以此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聚主责主业;通过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理念方式,从注重查处向注重预防转变,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继续强化对第一种形态的探索实践。20181-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人(次),占46.3%;第二种形态12人(次),占29.3%;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19.5%;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4.9%

25.关于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部分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处理偏轻的整改情况。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122件,处置问题线索43件(次);立案1818人,其中党纪立案16件,政务立案8件,双重立案66人;结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受双重处分3人),其中党纪结案7件;接收纪检监察室和司法判决移送案件1012人,已审结案件7件,3件正在办理中;指导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办理案件5件,对1件乡镇自办案件进行审核;审理问责件10件;办结复议复查的申诉案件2

26.关于派出监督有效覆盖不到位,下一级党组织两个责任没有完全落细落实的整改情况。积极开展部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测评工作,三届市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20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建立健全了各级纪检组织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进一步理顺派驻(出)纪检机构的管理关系召开派驻(出)纪检机构工作座谈会,交流派驻(出)纪检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派驻(出)纪检机构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制定《文山市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明确了市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工作人员请销假和外出报备的基本程序,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派出机构调研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四个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共分为4个调研组对20个派驻(出)纪检机构进行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理顺派驻(出)纪检机构的管理关系,明确了派驻(出)机构的职责定位和与市纪委、与驻在部门的关系等。

(二)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27.关于文山会海现象突出。许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每年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用于开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具体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开会发文质量不高,工作安排部署存在大而化之、结合实际不紧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文山市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委文件审核工作的意见》《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28.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公仆意识不强,存在庸懒拖、违规用权、失职失责行为的问题。着力推动干部作风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配套实施办法,注重强化各级各部门在抓作风、管作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4次,发现问题7个,约谈3人,问责1人;实行全市违反作风纪律的干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中共文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规定兑现考核奖惩;开展转作风促审批提速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效能提升、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并辅以20项负面清单推进落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解决项目审批落地难、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长和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人员态度简单粗暴等纪律作风问题,着力提升全市窗口服务单位项目审批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29.关于“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几年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相关信访件占到信访件总量的20%”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执行定期工作汇报制。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以来办理来信来访19件。

30.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通讯费、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取酬,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将小金库专项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17个乡镇(街道)、58个市属部门按要求向市纪委书面报告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下发实行分级检查通知将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全市71家单位坚持每季度将文山市厉行节约统计表报市纪委,主动接受监督;加大巡察检查力度,将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做好分类并按规定移交处理;转发了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乡镇(街道)巡访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并组织完善村规民约等自治条规、文明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婚丧喜庆办理事宜;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开展纪律督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重处,一律通报曝光。今年以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

(三)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部分领域和岗位存在监管漏洞与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31.关于公安、民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腐败现象多发。市交通局发生了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等一系列案件。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扶贫、低保等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小官大贪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继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全市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已发现的17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和民生资金监管两项制度,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共报备村务公开事项1400项(次)、涉及资金报备457笔,开展监督检查累计421项(次),发现并要求整改问题22个;开展农村集体资金清理整治工作,下发《关于对村级财务开展专项清理的通知》,对2015年以来的农村集体资金(含村委、村小组)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结合省、州《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件,已办结8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23人,问责5人,给予通报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今年以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平台共录入群众举报反映脱贫攻坚问题16件,办结5件,立案1件,10件正在办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广播电视台和非常文山公众号发布公告,鼓励广大群众和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10类黑恶势力问题线索,至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297个,涉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数1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2141735;邮政信箱: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中心11楼市委巡察办;邮政编码:66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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