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6年8月18日分别进驻小街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16年8月18日至9月29日,共30个工作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任务
巡察组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四、联系方式
第一组:负责巡察小街镇
办公地点:文山市小街镇政府文化站3数,电话:0876—3026342;电子邮箱:wssxcb01@163.com。
第二组:负责巡察市发改局
办公地点:文山市凤凰路1号文山市政务大楼3楼市发改局规划办公室,电话:0876—2185632;电子邮箱:wssxcb02@163.com。
第三组:负责巡察市财政局
办公地点:文山市开化北路92号文山市财政局4楼414室,电话:0876—2124606;电子邮箱:wssxcb03@163.com。
同时,巡察期间巡察组成员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请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如您发现巡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纪律的情况,请向市纪委组织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0876—2616068。
中共文山市委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