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6月12日至8月20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公安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市局党委班子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科所队负责人积极作为,坚持“周调度、月汇报、及时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二)强化措施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的提质增效、创新争优相结合,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制定整改措施128条,制订完善12项工作制度。
(三)立足长效抓整改。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全市公安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理论武装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市局党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市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主题贴近公安工作实际,部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内容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
2.针对“履行主责主业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枪爆”等违法犯罪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开展针对性专项集中打击整治,有效警情同比下降明显,取得良好成效,被上级挂牌督办的工作均顺利摘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3.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建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制定下发《文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二是聚焦基层一线常见执法问题,开展全局性执法专题培训3期,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战模拟训练,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当前,共有7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力度。执法监督中心进一步加强警情、案件的日常巡查及监督,发现不规范执法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瑕疵问题的行政、刑事案件,形成一案一评。四是制定下发《文山市公安局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工作规定》,加强与市检察院在案件提前介入、重大案情通报会商、联合督导环节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提升侦查诉讼效率和案件办理质效。
4.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督促窗口部门严格执行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窗口部门被评议为不满意的,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问题所在,做好解释或服务工作,采取措施强化整改。二是制定下发《文山市公安局严格执行相关纪律的通知》,通过抓纪律作风,促进民辅警工作作风转变。三是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在“白牌车”治理和替换工作中,市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考试流程,在确保考试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增加考试场次,积压学员全部消化。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作用,以规范执法和窗口服务为重点,找准当下群众最不满意的事项,结合部门实际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察,不断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二是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清廉家庭”活动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三是制定《文山市公安局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及转办线索核查工作规定》,规范核查工作,确保核查质效。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津补贴发放规定的学习培训,强化审核把关,严禁违规填报情况发生。二是进行相关人员提醒谈话3人次,制定并下发《文山市公安局租赁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做到依法用车、依规租车、规范管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2次,强化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工会管理。
3.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文山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进行规范。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党委会议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严格落实“班子排名倒序发言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全面落实市公安局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年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党委班子带头认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杜绝以研究安排业务工作代替研究党建工作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局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一是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爱警暖警十二条措施》要求,对符合申请调动的11名民警合理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切实充实到基层一线警力,确保基层战斗力的发挥。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主动沟通汇报,目前,警务套改后首次职级晋升全部完成,并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交流工作。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针对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及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缓慢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破案攻坚组,进行案情分析,加强与市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案件证据收集工作,相关案件已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市局党委将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好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的,始终坚持整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态度,加强请示报告和沟通协调,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持续有力直至完成整改。
(二)强化日常监督,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整合整改监督力量,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加大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基本完成整改问题的跟踪问效,加强未完成事项的整改措施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真正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升。市公安局党委进一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健全和修订完善一批有用、管用的制度机制,有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规范各项工作,促进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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