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时政头条
文山要闻
基层动态
信息公开
机构领导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通报公告
工作报告
其他信息
工作动态
精准监督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组织建设
廉政文化
派驻机构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执纪审查
监督曝光
党纪法规
党规党纪
案例剖析
法规园地
县市共创
文山市
砚山县
丘北县
广南县
富宁县
西畴县
马关县
麻栗坡县
文山州纪委检监察干部
监督举报电话
12388
举报入口:
https://yunnan.12388.gov.cn/wenshanzhou/
网站首页
廉政要闻
时政头条
文山要闻
基层动态
信息公开
机构领导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通报公告
工作报告
其他信息
工作动态
精准监督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组织建设
廉政文化
派驻机构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执纪审查
监督曝光
党纪法规
党规党纪
案例剖析
法规园地
县市共创
文山市
砚山县
丘北县
广南县
富宁县
西畴县
马关县
麻栗坡县
网站声明
关于本网
网站首页
廉政要闻
时政头条
文山要闻
基层动态
信息公开
机构领导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通报公告
工作报告
其他信息
工作动态
精准监督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组织建设
廉政文化
派驻机构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执纪审查
监督曝光
党纪法规
党规党纪
案例剖析
法规园地
县市共创
文山市
砚山县
丘北县
广南县
富宁县
西畴县
马关县
麻栗坡县
党纪法规
党规党纪
案例剖析
法规园地
首页
党纪法规
法规园地
2026-04-09
第174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对干预和插手行为不报告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条是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他人干预和插手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有关规定”和“规定”的范围 关于“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
查看详情
2026-04-08
第173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主要表现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主要表现为:在线索核查、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
查看详情
2026-04-03
第172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
查看详情
2026-04-02
第171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这里
查看详情
2026-04-02
“数”读通报丨2026年3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宇航 制图 王婵 一、发布88名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信息 2026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发布88名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信息。其中,中管干部5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厅局级干部20名,省管干部63名。 二、发布41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信息 2026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发布41名党员、
查看详情
2026-04-01
第170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统计造假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分两款对统计造假作出规定。第一款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第二款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 统计造假,是指统计失真、统计失实等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造假、弄虚作假,是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不符合统计原则的行为。 违纪行为表现
查看详情
2026-03-30
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查看详情
2026-03-27
第169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失职致使所管理人员叛逃、出逃、出走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分两款对“失职致使所管理人员叛逃、出逃、出走”行为作出规定。第一款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二款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逃、出走,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本条属于相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纪行为,针对的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有管理的下属人员的党员领导干部,强调的是党员
查看详情
2026-03-25
第168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
查看详情
2026-03-24
第167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该条共有四款,分别是: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党纪处分
查看详情
2026-03-19
第166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基本释义 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避免或减少信访事项发生。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查看详情
2026-03-18
第165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条分项规定了三种情形,分别是:(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查看详情
2026-03-17
第164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用餐管理职责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该条款是2023年《条例》新增加的条款,为严格落实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各项要求划出硬杠杠。 有关规定 《中
查看详情
2026-03-03
“数”读通报 | 2026年2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 制图 王婵 一、发布73名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信息 2026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发布73名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信息。其中,中管干部5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厅局级干部12名,省管干部56名。 二、发布69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信息 2026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发布69名党员、干
查看详情
2026-02-27
第162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基本释义 2023年12月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规定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文山会海的主要表现 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开会次数多、文件数量大
查看详情
2026-02-25
第161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作出处分规定。此条共6项,其中第三项为“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存在上述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此项内容为2023年修订时《条例》新增,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了更严格的纪律约束。 问题表现
查看详情
2026-02-13
第160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作出处分规定。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项规定的违纪行为实质是光说不干,重点在缺乏实际行动,而非会议
查看详情
2026-02-10
纪法小课丨推动构建风清气正营商环境④严肃查处选择性执法问题
查看详情
2026-02-06
第159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敢斗争、不愿担当,临阵退缩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是2024年修订的《条例》新增的内容。 相关规定 党章第三条第(八)项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
查看详情
2026-02-05
第158期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新官不理旧账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本款为2023年修订《条例》时新增内容。 纪律要求 “新官不理旧账”是个形象的说法,表面看起来是“旧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领导干部的职责。 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岗位调整
查看详情
1
2
3
4
5
6
7
8
中央纪检监察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中国方正出版社
各省纪检监察网站
云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云南省各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
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德宏州纪委州监委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普洱市纪委市监委
丽江市纪委市监委
玉溪市纪委市监委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
大理州纪委州监委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
临沧市纪委市监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楚雄州纪委州监委
迪庆州纪委州监委
文山州相关网站
文山发布网
文山州人大
文山州人民政府网
文山州政协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备案序号: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441号
搜 索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