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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开展督察评估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14 17:32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对各县(市)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情况进行督察评估。

本次督察评估由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以各县(市)纪委监委自评为主,重点围绕县(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向乡镇(街道)监察室赋予监察权限、乡镇(街道)监察室履职、对乡镇(街道)监察室的管理监督、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等制度等相关情况开展督察评估工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丘北县监委共向所辖12个乡(镇)派出监察室12个,配备监察室主任12人、副主任12 人、监察员 11人,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01人。”丘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派出监察室监督检查时效不高,查办案件能力不强等问题,下步将集中力量,在延伸监督触角和提升监督时效上破题。

据悉,该州开展督察评估工作,主要目的就是梳理总结在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研究细化下步工作措施,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适时选取部分县(市)进行实地评估,加强对乡镇(街道)监察室的领导、检查、监督和管理,促使其严格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和监委的授权开展工作。(雷军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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