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该州纪委监委配套出台两个办法,推动问责工作更规范更精准。制定《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问责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绘制问责工作流程图,制作问责事项启动呈批表、问责事项初步处理意见建议会审表、问责事项审批表等文书格式,同时建立问责事项办理质量责任制,每年对问责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案件复盘或评估评查,问责工作提示预警和抽查检查、评估评查、问责纠正和申诉等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
同时,州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分别设置综合评估和个案评估两类评估标准,综合评估对象为各县(市)纪委监委,评估内容为年度问责工作质量总体情况,由问责工作量、问责集中度和问责质量三个指标组成,对日常工作总体情况和案件抽查评查情况进行评价。个案评估对象是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问责事项个案,重点是涉众型问责类案件,评估内容为查清问责事实、找准问责对象、精准分清责任、准确定性量纪、严格规范程序、及时执行问责六个指标,进一步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据悉,该州纪委监委还通过专题调研全州2018年以来的问责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排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缺补漏,精准有效规范问责处置工作,切实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全州共查处问题585个,问责党组织70个,问责党员干部823人。(矣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