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惩治涉粮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开展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要求,文山州委在开展十届州委第一轮巡察中,采取州、县(市)联动的方式对全州涉粮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对各县(市)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检查情况反馈全面完成。
在巡察中,该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深入了解各县(市)委、政府和州、县(市)有关部门、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各县(市)委和政府粮食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督部门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执行责任的政治监督,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轮换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利剑作用,推动惩治涉粮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据悉,该轮专项巡察检查共发现州、县两级存在问题457个。
专项巡察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严格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5日内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10日内报审巡察整改方案,15日内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方案通过后20日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个月后接受一次集中检查。
“为保证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3个月集中整改期满,整改率达90%以上方能通过检查验收。”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整改中强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立,夯实基础保障,护航粮食安全。(董世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