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时专题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就落实《规则》要求、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处置等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通过学习,全体组员一致感受到,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和第一个关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特殊作用。《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规范,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彬要求,纪检监察组每一名组员都要将深入学习熟练掌握《规则》作为必修课,通过学习原文、结合具体实例开展讨论、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学深学透《规则》,掌握好这一重要规定和执纪执法工具。要通过监督职能的发挥,督促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党组织学习好《规则》,让干部职工基本掌握《规则》的相关内容,明白“如果要进行检举控告,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如果被检举控告,需要怎样正确面对”“如果诬告陷害他人,将会受到什么处理”等主要内容,为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党组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在下一步工作中,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