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督促检查,确保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应付整改、敷衍塞责等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这是单位党委(组)不折不扣的政治任务。”近期,在指导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开展涉粮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指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研究提出“124”工作方法,落实好纪检监察组自身巡察整改任务,履行好对监督单位的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每周1次重点工作提示。巡察整改期间,纪检监察组每周以“重点工作任务提示”方式,督促州财政局(州国资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加大力度解决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企业人、财、物的监督管理。
每月开展2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围绕巡察发现问题,对粮食资金保障和兑付、资金监督管理、粮食企业党组织建设、粮食企业改革等开展整改情况每月对州财政局(州国资委)涉粮相关科室或粮食企业开展2次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项跟进措施保障整改有力推进。明确党委(组)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涉及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2月21日完成整改方案的修改和提交工作,明确整改内容、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纪检监察组全过程跟踪指导整改,巡察整改期间,纪检监察组组长牵头负责,对涉及单位(企业)的问题,纪检组以会议监督、现场检查指导、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巡察整改4个阶段的监督指导,确保通报会、动员会、民主生活会、总结会开出效率。警示教育常态化,整改初期,纪检监察组联合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党委对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以提高大家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积极自觉配合整改。整改期间,督促企业继续抓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管好干部、补好漏洞、防范粮食安全风险,坚决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和巡察整治取得实效。建章立制管长远,督促好部门(企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各项措施办法制度化,为日常监督工作立规建制,实现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日常工作当中。(颜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