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对口联系的第十审查调查室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最大限度盘活了审查调查力量,从以往的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在查处这起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州纪委监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近期,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初核完成一件自该组成立以来实践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查办的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实践运用好近期召开的中央、省的审查调查会议精神和要求,在对该问题线索初核过程中,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争取对口联系的第十审查调查室的工作指导和协助配合,共同分析研判案情,确定突破方向,制定谈话方案,通过“室组”联动发力,推动做实了相关违纪违法证据,让该案的初步核实工作更有效率,成效更加明显。按照管理权限,纪检监察组已将该案移送至第十审查调查室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自《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施行以来,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始终坚持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领衔常委汇报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请示汇报,取得工作指导,同时,主动加强与对应联系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负责人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解决派驻监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加强业务指导,配合对应监督检查室联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积极协助对应联系的审查调查室做好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办理。
下一步,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依靠和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对口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联系沟通,互通重要信息,切实加强在日常监督、执纪执法问责等方面的室组联动,积极练兵,补强短板弱项,不断提高能力水平,确保派驻工作稳步向前,为推进新时代文山纪检监察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作出积极贡献。(曾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