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的精神,派驻州政府办纪检组采取召开组务会、下发通知、电话提醒、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重申纪律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纪律作风建设:
召开组务会。4月27日上午召开组务会,原文学习《中共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会上对节日期间监督执纪工作作了安排,采取下发通知、电话提醒、明察暗访的方式绷紧被监督单位纪律作风建设之“弦”,防止“四风”反弹。
下发通知、电话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对州政府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府研究室等6家单位下发通知,对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进行电话提醒,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州纪委文件精神,“五一”“端午”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触碰“十二个严禁”的问题发生。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突出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主要针对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公款旅游,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州政府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家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被监督部门(单位)有违规违纪行为,也未收到有关问题的反映。
同时,监督检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加强对各单位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促使干部职工改进作风、遵规守纪,依法办事。(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