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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纪委 关于5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1-10 10:01

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安排部署和州委的要求,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执纪问责。现将州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的5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文山州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杨玉波同志驻村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杨玉波同志本应于201852日至61日在扶贫点西畴县柏林乡马蹄寨村委会领队驻村,但实际仅在柏林乡参与工作队工作11天,其余时间返回单位工作。201812月,杨玉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山州安监局副局长蒋生华、陶宁2位同志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不严不实问题20178月,蒋生华、陶宁2位同志分别结对帮扶马关县大栗树乡和平村委会5户贫困户,截至20189月,蒋生华对帮扶户走访了两次,陶宁仅对帮扶户走访了一次。在2018917日州委巡察测试中,蒋生华、陶宁分别仅答出1户贫困户户主姓名。201812月,蒋生华、陶宁2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山州教育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张如黎、副局长许应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邹家祥3位同志履职不力问题。20121月至20177月,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管理学生资助资金过程中,未按时发放中职学生助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高职学生助学金,违规截留学生资助资金共计2966.54万元,其中:滞留在学校账户上的资金1685.73万元,滞留在州教育局和州财政局共管账户上的资金1280.81万元。201812月,张如黎同志受到书面诫勉问责,许应祥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邹家祥同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文山州民政局挪用上海市对口支援文山州因战伤残人员安装假肢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上海市民政局与云南省民政厅每年均签订《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文山州因战伤残人员安装假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上海市援助文山州一定金额的因战伤残人员假肢安装后康复训练和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并明确此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州民政局四年共收到上海市民政局援助资金144万元,截止201711月,挪作他用106.69万元。201812月,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凤琪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彭军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州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撤销其副局长职务、降为主任科员;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规划财务科原科长、会计潘荟竹同志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撤销其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陆太文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作他用的106.69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

富宁县者桑乡党委书记任婵同志违规处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土地、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发包问题。2016年,者桑乡实施德上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资金中未包含征地补偿款项,乡党委政府决定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以收取基础设施费为名,由德上新村自建委员会向搬迁安置点临街面宅基地的随迁户收费,用于归还乡政府征地款。201667日,任婵主持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决定以每宗地13万元的价格向非者桑乡户籍群众转让8宗搬迁安置点临街面第一、二排宅基地。另外,2016年初,任婵同志任者桑乡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且未经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者桑乡德上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招投标之前,以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为名,安排将该项目的“三通一平”工程交由其丈夫的表叔方某某实施,工程总价546505.01元。201812月,任婵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驻村、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不严不实,有的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有的违规违纪,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攻坚为脱贫攻坚提供作风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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