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紧紧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认真履行纪律监督责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乡协助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报告1次,约谈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目前全乡10个村(居)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村级事务,今年上半年,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重大事项9项,化解矛盾纠纷6起,审核村委财务公开16次。
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工作纪律。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23项,其中大额资金使用17项、重要人事任免6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3人次。乡纪委对危房改造工作、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一次,发出督查通报两期,开展工作作风纪律督查、明察暗访2次,发出通报1期。
严肃查办案件,纯洁党风政风。受理信访件2件,进行初核2件并已了结。结合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今年上半年各级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3件97人次。录入五级联动平台88件,其中村级的73件,乡级15件,办结8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
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廉洁从政。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使乡村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乡村干部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