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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在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上下细功夫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1-17 12:02

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砚山县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和《砚山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为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同时,依托《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督促基层组织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民主管理制度》,为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保障。
      抓好“村财乡管”制度落实。修订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有力规范了现金管理、审核程序、财务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基本实现了会计核算、账册凭证、报账程序、审核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八统一”,全县委托代管率和电算化率达100%,农村资金使用、清理、审核、监督“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加大“三公开”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砚山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砚山县村(居)务公开工作报告备案制度》,修订完善了《砚山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进行了规范,全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2015年以来,全县党务政务村务每季度定期公开1次,紧急事务和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每年由县纪委确定质询问询主题,质询问询活动实现乡(镇)和村(社)全覆盖,累计召开党务问询和政务质询大会403次,解决实际问题6624个;廉政承诺从处级干部延伸到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干部,798名科级以上干部和1068名基层干部开展了承诺践诺活动;村级纪检监督组织充分发挥“宣传员、联络员、调解员、监督员”作用,架起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累计监督村级重大事务2678项,协调解决问题 2629个。
      抓实基层“亮权示险”工作。在全面优化基层单位权力数、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全县14个乡镇(管理区)、139个中心(站所)、105个村(社)、1200余名基层职权职责、权力运行流程、个人廉政承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了公示公开,确保基层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基层纪检监督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县乡村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全县建有乡镇(管理区)纪委14个、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11个、村(社)纪委6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85个、社区纪检监督小组10个、纪检监督人员达500余人。同时,在报酬经费、设施设备、制度建设、能力提升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为基层纪检监督队伍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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