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下发通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2016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认为,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要求,始终牢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报指出,2016年11月,县委组成8个考核组,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听取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全县69个单位和401名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审,评定出优秀等次单位59家,合格等次单位10家;合格等次398人,基本合格等次1人,不合格等次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