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双龙营镇双龙营村委会松毛地村村集体资金纠纷案件,现在开庭”,4月27日,随着法庭审判长法锤的落下,敲响了丘北县村(居)民小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案开庭审理“第一槌”。
据调查,2015年2月16日、2015年9月5日,双龙营松毛地村老年协会保管员秦映发代表村小组和老年协会先后两次收取蔡伟、张天伦交给的长塘子承包费共计66000元。2015年5月9日至2016年11月1日,秦映发在未经村小组干部同意情况下,私自将该笔资金用于本村“九九”敬老节及老年协会购买乐器等支出,且拒绝交出所保管集体剩余资金。经多次沟通无结果后,现任村小组班子向县法院起诉,要求秦映发将所保管的集体资金交由村小组保管。
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干部卸任后不履行财务交接手续、拒交所保管集体资金的问题,丘北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村(居)民小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突出问题联合处置办法》,明确规定经核实,存在侵占集体利益的,首先组织劝退。拒不退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及金额达到6万元的,移交由公安经侦部门立案处理;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属党员身份的,作党纪处分后,由现任村小组班子向法院起诉。非党员身份的直接起诉。同时,由县纪委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扎牢制度“铁笼”,加强惩治村组干部“微腐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接地气有实效。
该案是《办法》出台以来该县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原告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和辩护,法庭将择日宣判。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该县纪委主要领导强调。(李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