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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完善自我监督制度 严防“灯下黑”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0-23 12:36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切实强化党性、确保干净、体现担当,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自我监督上实之又实......”丘北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教育党课上的谆谆告诫,引起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深思。

近日,丘北县纪委监委制定《中共丘北县纪委丘北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了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和问责从严的4个从严,健全内部监管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进一步提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扎实筑牢内部防控堡垒,严防“灯下黑”,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严禁不讲政治、结党营私、阳奉阴违,严禁接受请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严禁打听说情、跑风漏风、泄露秘密……”在县纪委监委各室(组)办公室醒目的地方均张贴着《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让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刻刻接受教育。该县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关键环节,立足实际,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20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从议事决策、考勤管理、公务审批、报告报备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扎紧扎牢“紧箍咒”,织密织牢制度“篱笆”。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内部专项检查督查10次,认真排查“灯下黑”隐患,推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在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围绕关键环节已经形成职责清晰的运行轨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在抓好制度机制建设的同时,还着力打好监督检查、考核问效“组合拳”,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探索制定《丘北县纪委县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干部考核管理,组建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督查,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厚爱‘打底’,严管‘当头’。我们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对责任缺位、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的‘自家人’,将坚决主动‘清理门户’,决不护短偏袒,以实际行动匡正‘家风’。”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灵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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