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差一点都不行
被检查的某县级单位办公室内,初夏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了桌面上。
“组长,你看这沓票据显示接待了某镇10余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但这个单位不是培训的主办方,且培训已经安排了食宿,这应该属于违规接待吧?”
我的同事小周发现了一个问题,指着桌子上的那沓报销票据,向我提出了初步判断。我凑近仔细查看,单据上显示的信息确实如小周所说。但一个疑问随之浮上心头:这个县级部门与该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什么关联?为什么有这样一餐接待呢?
带着疑问,我们根据用餐人员信息随机抽取了几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核实情况。面对询问,他们语气都十分肯定:“这段时间没有参加过任何集中培训,更没有接受过县级单位的接待。”
“看来这有可能是虚列接待费套取公款的问题了。”小周推测道。
从初步得到的信息来看,似乎就是“虚列接待费套取公款”的问题。如果这问题有了眉目,就会作为线索移送,下一步纪检力量就要更深介入。可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我多了个心眼,觉得此事还是不能就此下结论。
“再查一查,别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们对该县级部门的相关账目、领导日程以及当天培训的相关资料再进行细致核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的原委慢慢浮现出来。原来,那天培训主办单位因工作上有冲突,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时间进行了对调,而该县级部门的同志曾担任挂钩联系该村的镇领导,想借着培训机会,接待“老同事”“老下属”。
“请问您那一天参加过培训吗?用过接待餐吗?”
“确实是这样的。”
我们通过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名单随机电话联系了其中几人,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至此,我们确认了违规接待的对象并非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而是该村党组织书记,而“虚列接待费套取公款”的问题,最终认定为“违规接待”的问题。
三次判断、两次反转,这个看似简单的“违规接待”问题,给我们上了生动又深刻的一课。如果我们仅凭票据和初次核实定性,不愿意多核实一步,就会给干部扣上“虚列接待费套取公款”的帽子,造成问题定性错误,不仅伤害了干部的干事热情,更损害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
走出办公室,冷风拂面,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这次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监督执纪问责差一点都不行!不仅需要“铁面无私”的锐度,更需要“抽丝剥茧”的精度。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关乎干部的政治生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多一分审慎,干部就少一分委屈;我们多一分细致,监督就多一分公信。
在未来的道路上,我还要不断提升本领,确保每一次的监督执纪查得清真相,经得起检验。(杨令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