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富宁县新华镇各甫村各甫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2年4月20日22时0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某某,中共党员,富宁县民族中学教师,2022年5月20日22时5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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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多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案例。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有效抓手,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隐藏“四风”顽瘴痼疾“亮剑”。
实际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拧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发条的有力举措,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收到问题线索后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用身边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从思想上筑牢防线,防止发生酒后驾驶、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开展“会前警示一刻钟”、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常提醒、常监督,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此外,该县还认真梳理汇总近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清单,对违法人员的单位、职务、性质、职级等方面进行归类分析,总结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存在的易发多发领域,通过下发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深刻剖析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整治酒驾醉驾问题共立案48件,结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通过“富州清风”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公开通报曝光31人。
“严管就是厚爱。对于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根除酒驾醉驾顽瘴痼疾,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果。(肖桂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