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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纪委监委关于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3-19 00:00

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赵邦权驻村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在板仑乡龙洋村委会驻村期间,赵邦权因工作上的事情与他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用手将他人下颌部掐伤,被县公安局板仑派出所给予四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恶劣影响20201月,赵邦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农道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农道荣在任剥隘镇派出所所长期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在上级要求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过程中,将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健在人员翟某某的户口办理为死亡注销,造成翟某某的养老保险金从20168月至20191月停发,金额共计2674元,20192月,经翟某某申请才恢复养老保险待遇。20202月,农道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2年)政务记大过处分。

3.花甲乡那耶村委会委员、木桌村小组副组长黄占业截留集体资金的问题。黄占业任那耶村委会委员、木桌村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代管村集体资金之便,将村集体资金10800元截留在其个人手中,2016年换届选举后,黄占业不再担任村小组组长,并以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10800元已经用于村集体事务支出为由,拒绝将村集体资金交。20201月,黄占业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违纪资金10800元退还那耶村委会木桌村小组作为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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