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梁桂秋,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2022年6月21日23时5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宁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