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接访,“零距离”收集群众诉求。该县由县纪委监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13个乡镇开展公开接访及法制宣传活动,运用双语认真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对象、问题形式、工作程序等内容,引导群众依纪依规信访,提倡实名举报、杜绝诬告陷害,提高群众对党员干部监督意识。重点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清廉富宁”建设行动的监督重点问题开展接访,今年来,共接待信访群众300余人,发放资料500余份,登记群众批评建议20余条,反映问题40余个,现场解答问题100余个。
常态巡访,广范围倾听群众呼声。按照富宁县乡镇巡访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乡镇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乡镇巡访办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本乡镇巡访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巡访组,围绕基层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等方面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政策落实优亲厚友、违规操作、挪用侵占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定期、专项、综合、随机的方式深入开展巡访。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走访400余次,走访群众120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发现问题100余个。
健全机制,为清白担当者撑腰鼓劲。“感谢组织为我澄清,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富宁县木央镇普阳村委会干部王某在现场澄清会上如释重负地说。该县今年出台《富宁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结果运用三个方面列出具体内容,对适用的情形、工作方式及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还监督、监察对象“清白”、让广大群众明白,促使案结事了、息诉罢访。2021年来,该县已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7件次6人。其中,科级干部3名、村组干部3名,查处诬告陷害案件1件。
“通过公开下访接访,乡镇纪委常规巡访,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方式,拉近了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有效疏通了群众信访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为民监督就在身边,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基层基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