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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反馈完成

来源: 富宁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5-06 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党组织、县政府机关党组、县政协机关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会前,县委巡察机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刘光祥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报告时的讲话要求,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处级领导、县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从本轮巡察情况看,4个单位党组织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全局,认真履行参谋助手、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督促落实等各项职能职责,积极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巡察仍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核心职责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8个。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面上问题已向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目的是推动解决问题,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补齐问题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组织“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全过程领导、督办、推动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涉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职责,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照单全收,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对标认领、对照整改,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从思想根源上认真反思,从制度建设上认真对照,从纪律执行上严格要求,以行动落实体现整改成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立行立改,逐一解决。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深挖本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三是运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自觉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使整改成效体现到日常各项工作中。(梁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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