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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 富宁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10-21 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于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6日共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截至10月18日,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工作。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县委巡察组通报干扰巡察有关典型案例,传达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出巡察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被巡察党组(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各巡察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州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关扫黑除恶、政法教育整顿、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被巡察党组(党委)书记一致表示,坚决服从县委决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县委巡察监督。 

  本轮巡察现场巡察时间为40天,巡察期间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信箱、问题反映“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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