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进驻,现场巡察时间40天。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上一轮巡察、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为实现富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巡察方式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凡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均为县委巡察组受理范围。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县委巡察组安排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检察院党组;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1132;
电子信箱:fnxxc001@163.com;
联系信箱:设在县检察院办公楼前(注:不在视频监控范围);
接访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和接访地点:县检察院办公楼四楼(406)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司法局党组;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183671092;
电子信箱:fnxxc002@163.com;
联系信箱:设在县司法局办公楼前(注:不在视频监控范围);
接访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和接访地点:县司法局办公楼五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党委;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2581;
电子信箱:fnxxc003@163.com;
联系信箱:设在县公安局办公楼前(注:不在视频监控范围);
接访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和接访地点: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法院党组;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2702;
电子信箱:fnxxc004@163.com;
联系信箱:设在县法院办公楼前(注:不在视频监控范围);
接访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和接访地点:县法院办公楼六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以上公告的联系方式,如实向县委各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县委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