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民族是伟大的,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奋勇前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团结带领人民前仆后继、顽强奋斗,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形象,人们深恶痛绝。只有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才能让群众在反腐倡廉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随着国家转移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强、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直接给予群众的补贴、补助不断增多,一些干部以“好处费”“关照费”“业务费”等名目受贿、索贿,赤裸裸地侵犯群众利益。其中,各类补贴补助、养老低保金等民生资金是侵害群众利益最多的领域。贪腐手段也由以前的直接贪污变为造假账骗钱,由直接受贿变为事后期权交易,由直接挪用、侵占资金资产变为擅自出借给企业收取高额利息等等,更有甚者,连国家和地方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也不放过,“蝇贪”成群,其害如“虎”。透视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更加坚定以零容忍的态度惩贪治腐的决心。
以小切口实现大治理。群众的期盼处,就是我们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发力点。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精准把握不同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开展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长效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针对群众痛恨的腐败问题、民生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更加常态化、经常化。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还须着眼防范在前,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啃食群众利益,是群众的切肤之痛,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彻底搬走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群众问题,马虎不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担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室组地”联动等有效机制,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监督作用,激活监督“神经末梢”,让群众身边的“蝇贪”无处遁形。